根据《北京物资学院 “携手助飞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,经过学生申请、学院评审推荐等程序,初评拟定推荐名单如下:
奖项 |
姓名 |
专业 |
“携手助飞”奖学金 |
顾秋霞 |
数字化营销 |
“携手助飞”奖学金 |
刘娜 |
电子商务 |
“携手助飞”奖学金 |
徐子健 |
劳动与社会保障 |
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,即11月18日—11月22日。
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审核,审核后将候选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送交北京物资学院校友办公室,由捐赠奖学金的校友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最终获奖以学生奖励资助中心公示为准。
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,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010-89531581闫老师。